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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个第一成就中国第一商标大国

2013-02-04

2012823,是我国商标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。来自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,截至今年上半年,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1053.6万件,累计注册717.5万件,有效注册609万件,均居世界第一。

30年来,我国已基本构建起以商标法为基础,以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、部门规章为补充,内容完备、体系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,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注册管理体制。

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称赞说:“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商标局。中国也是国外商标申请人指定最多的国家,这充分显示了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和吸引力。

三年解决商标评审积压难题

  说30年来商标法治观念空前地深入人心,绝非套话,尤其是近年来商标战略的深入实施,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普遍提升,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上涨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。我国商标年申请量由两万件上升至约150万件,累计申请量由7万余件上升至千万件以上。截至今年上半年,我国商标累计申请量达1053.6万件,累计注册量717.5万件、有效注册商标609万件,取得了商标的三个世界第一”,成为世界第一商标大国。

 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,商标注册申请量逐年大幅度增加,逐年大幅跃升的商标注册申请量远远超出了现有的商标审查能力。商标注册申请审查周期逐年不断延长。审查周期一度超过3年;商标评审待审案件积压近5.5万件,积压周期长达13年。这样的周期像一块巨石,沉重地压在国内外市场主体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心头。

  针对这一发展带来的沉重问题,2008,国家工商总局提出三年解决积压、五年达到国际水平三五目标”,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,用三年时间解决了商标审查和评审积压问题,赢得了国内外社会的一致赞赏,为商标事业的高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
30年查处侵权案近72万件

  30年来,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商标行政执法网络健全、程序简便、快速高效的优势,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,成为了商标权行政执法的主力军。据统计,1983年至2011,全国工商行政系统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71.56万件。

  近年来,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署和要求,以保护驰名商标、涉外商标、奥运会、世博会等专有标志等为重点,突出重点区域、重要领域,注重源头治理,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成效显著。自201010月到20116,在国务院部署的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期间,共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9.07万件,占各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案件总数的58.16%

  全国各级工商机关积极推进部门间执法协作,努力构建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相结合,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,注册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相统一,依法、规范、高效的商标保护长效机制。

  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引导国内企业进行商标国际注册,建立健全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机制,提高企业海外维权意识和能力,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营造良好的商标权保护环境。2011,国内申请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2053(一标多类),1989年我国加入马德里联盟以来年注册量首次突破2000,位居世界第七,在发展中国家排名第一。

  30年来,寓服务于管理、以监管促发展,商标公共服务和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。2003,“中国商标网开通,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门户网站,年点击量从2008年起连续保持在20亿次以上。不断拓展的信息化服务手段,使中国商标管理日臻科学规范,逐步实现了网上查询、网上申请,升级开通了网站英文版,为国内外申请人咨询和办理业务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渠道。

第三次修法正在进行

  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基本建立了既符合国际规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商标法律制度,形成了以商标法、商标法实施条例为基础,以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》、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》、《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》等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为补充,涵盖商标注册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各个方面的现代商标法律制度。

  据介绍,截至2011年底,我国现行有效的商标法律1部、行政法规5部、行政规章8部、司法解释7件。我国还先后加入或签署了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》、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协定》、《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》、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》、《商标法新加坡条约》等6个商标国际公约,为我国商标事业的发展和商标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。

 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,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。

来源:法制网(法制网记者 姚芃)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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